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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解读(上)
 
教育新闻      2017-06-26 10:24:37             点击次

编者按: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为切实履行省级政府教育工作相关职责,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出了完整的评价体系。此举对各省份教育发展具有怎样的促进作用?在落实过程中又应注意哪些问题?为此,本报约请部分省份分管教育副省长对该办法进行解读,敬请关注。

认真履行教育职责 全面推进教育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 白向群

    强国必先强教,强教的关键在于政府的落实力与执行力。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为切实履行省级政府教育工作相关职责,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依法治教、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聚集了新动能、注入了新活力。

    一、深刻认识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评价的重大意义

    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评价,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教育改革的坚定意志和推进教育发展的坚强决心。《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省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评价结果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干部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评价办法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职责明确,工作具体,涵盖了教育的方方面面,对于指导省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具有重要的规范、引导和激励作用。

    二、认真落实评价办法,促进内蒙古教育更好更公平发展

    从纵向上看,内蒙古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从横向上看,内蒙古的教育水平在全国还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评价办法的出台,对于推动自治区政府更好履行教育职责,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将发挥重要作用。落实评价办法,具体来讲要实施好“六大工程”:

    一是教育系统党建工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是依法治教工程。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重大教育政策。建立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制定实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优化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制定实施各级各类教育标准。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制度机制。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强化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强化教学纪律,规范学生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

    三是民族教育提升工程。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振兴民族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一系列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政策,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全面改善民族教育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民族教育质量。

    四是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创建工程。2017年,在全区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基础上,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活动。以义务教育发展为牵引,向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延伸,开展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先进盟市活动,建设教育强区,教育综合实力走在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区前列。

    五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程。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积极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注重综合改革,不断破除影响教育改革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不断优化改革环境。

    六是教育保障工程。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教育投入。加强教师队伍补充、交流和培训建设,提升教师从教能力和幸福指数。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引进先进教育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加强跨区域、跨界交流合作,守住公平底线,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多样化发展。

    三、全面系统构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综合评价体系

    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评价,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面履行各级政府的政治责任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内蒙古坚决拥护并积极落实。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以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自治区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自治区各职能部门职责,划分自治区、盟市、旗县各级政府工作职能,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落实规定动作,鼓励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是完善评价体系。根据本《办法》,研究制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办法》及《评价细则》。研究制定《盟市和旗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年度各级政府履职自评和他评工作。加强过程监督和结果评估有机结合,不断改进评估理念、方法与手段,不断提升评估效益。

    三是完善工作目标。制定“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2017—2020年行动计划”,明确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目标,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工作年度。

    四是注重督导评估。建立和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有机统一、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建立相对独立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强化教育督导。改革和完善教育督导机构的运行机制和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积极引进和培育第三方开展对地方政府履职评估。注重行风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评估,作为评价政府履职的重要依据。

高位统筹落实主体责任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吉林省副省长 李晋修

    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核并通过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会议强调,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评价,要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重点评价政府领导、管理、保障、推进本行政领域区域内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关情况。评价结果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干部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办法》指出,评价的内容包括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教育工作情况、加强教育保障情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等六个方面。

    我们认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施县域突破战略的新形势下,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关键节点上,建立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机制,是完全必要、非常及时的,是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效果最好的督政行为,是我省在奠定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教育发展进行高位统筹的良好契机。

    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将提升省级政府教育责任意识。可以进一步提升省级政府对教育发展在社会主义建设全局中战略地位的认识,增强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使命感,提升优先发展教育的紧迫感,加强对教育管理的责任感。省级政府通过认真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实行教育目标管理,完善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可以更好地解决制约教育发展的难点问题,保障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将提升省级政府教育管理水平。可以进一步理顺教育管理中的各种关系,逐步建立起高位统筹的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省级政府统筹规划教育发展,注重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管理体制;统筹教育经费,理顺管理渠道;统筹、督促足额发放教师工资,消除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使教育管理机制充满活力,管理水平得到提高,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整合。

    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将提升队伍管理与建设水平,可以进一步促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促进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在教师资格、编制、岗位责任等方面的落实。以促进教师资源均衡为出发点,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以创新驱动为背景,推动高校高端人才待遇政策的改善与实施。

    针对《办法》,我省将开展如下工作:

    一、科学设计自查的评价项目与标准,突出导向作用。根据全省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科学设计督导评估的内容、项目与标准,充分体现高定位的导向作用。在制定评估指标体系时,以促进各类教育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为主线,把国家确定的基本评价内容与我省教育发展五年规划、促进各类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作为主要依据,明确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基本要求。通过建立与完善督导评估机制,突出指向作用,强化引领作用,发挥导向作用。

    二、整合督导方式,保证评价质量与效果。为保证督导评估的质量与效果,针对国家对省每年一次的评估周期,改革传统评价模式,创新督导方式方法,对督导资源进行有效整合,逐步形成具有我省特点的以综合性督导评估为主,以年度重点督查、专项督查为辅,多种形式并举的全方位、全过程、多视角的评估制度。在一个周期内,除了按规划、分季度对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综合性督导评估之外,年度重点督查主要是针对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提出的相关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专项督查围绕教育难点热点问题设计,着力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

    三、加强过程管理,规范政府教育行为。加强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过程管理,调动省级政府的积极性。一是认真落实自查工作,省政府每年都要进行自查,使之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调整教育相关政策与策略的过程,成为规范教育行为、强化自我约束的过程。二是合理运用自评结果,作为考核各涉教部门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过程监督,自评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和学生群体开展满意度测评。通过加强多层面的过程管理,保持导向的一致性和管理方式的完整性,规范政府教育行为,有效杜绝虚假现象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合理运用评估结果,发挥教育督导的激励作用。对各种形式的督导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合理运用、跟踪检查,建立较为完善的促进全省教育发展的激励机制。一是现场反馈。督导结束时,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要求。二是及时汇报。将督导工作情况和评估结果及时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汇报,让领导层面全面了解情况,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三是结果公开。在全省范围内通报督导情况、评估结果,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对今后工作提出建议。四是跟踪检查。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整改情况,省政府有针对性地进行跟踪督查。五是建立激励机制。把督导评估结果列入涉教部门及其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全面履行省级政府职责 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江苏省副省长 张敬华

    建立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教育优先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促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重大战略举措,必将对教育事业发展全局、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产生深远影响。

    当前,江苏省正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全面落实省级政府教育职责,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同时,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部署,抓紧制定对设区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考核办法,初步形成由5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总体考虑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阶段性重点任务和要求,每年动态调整考核指标,主动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奖惩和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切实发挥考核评价对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引领功能和倒逼作用。具体工作中,省级层面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抓统筹协调,使教育现代化建设更可持续。这是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最重要方面。一是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农村学校占59%,农村学校学生占54%,农村学校教师占42%。今年,省政府专门出台1号文件,制定24条务实举措,全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调配师资时优先考虑农村,项目和投入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加快促进城乡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二是统筹区域教育发展。我省苏南、苏中、苏北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必须补上经济薄弱地区教育短板,完善奖补激励制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健全经济发达地区支援薄弱地区的长效机制,使经济薄弱地区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三是统筹各类教育发展。协调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更加注重各学段之间的贯通衔接、沟通联系,稳定中职毕业生30%以上的升学规模。此外,普遍开展家庭教育,重视利用社会资源,加快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方教育合力。

    第二,抓内涵建设,使教育现代化建设更受认可。这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核心要素,也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根本要求。一方面提高质量,牢固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合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科学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多种培养方式。每年在投入17亿元实施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协同创新计划、特聘教授计划等四大专项的同时,再安排10亿元左右支持一批高水平大学建设。另一方面促进公平。江苏作为率先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认定的省份,制定出台了更高要求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建立形成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制度和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着力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扶持困难群体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点领域,需要完善扶困助学体系,决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辍学。

    第三,抓服务发展,使教育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教育的根本目的,包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还包括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首先是出人才。一端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在大力培养本土青年人才的同时,重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高水平大学引进诺奖级人才,通过完善“产业教授”制度打通企业人才和学校人才互聘互兼的渠道,使高校高层次人才数保持在全国总数的10%以上。另一端抓好学生培养,在学科专业建设上,坚持需求导向,主动适应行业产业布局,不断满足经济结构调整和人才市场需要;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强化科学精神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真正让用人单位和社会满意。其次是出成果。主要包括三类成果:基础研究成果、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决策咨询成果。鼓励研究型高校发挥优势,长期稳定支持基础研究相关重点领域。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应用技术研究,聚合各方面力量协同创新。加强高校新型智库建设,形成一批高质量的思想产品和前瞻性、可操作性强的研究成果。再次是出生产力。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关键是要完善成果转化的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

    第四,抓综合改革,使教育现代化建设活力更强。现代化的教育,应该是走进每一所学校都能感受到生机和活力,面对每一名教师和学生都能感觉到阳光和充实,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教育的氛围十分浓厚。江苏将以实施国家新一轮3项教育试点项目为牵引,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一是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推进校务公开。加快转变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能,研究在进人用人、职称评聘、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等方面下放权力。二是激发师生教与学的活力。健全管理激励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对教师实行分类聘用、分类管理、分类考评。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育教学模式,促进学生探究学习、主动学习和自主学习。三是激发社会参与教育的活力。重点放开非义务教育阶段,进一步创新政策措施,支持兴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发挥我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国最多(349个)的优势,借鉴吸收世界先进办学经验,善于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为我所用。

全面落实国家对省级政府教育履职督导新部署

江西省副省长 李利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政策举措,必将对各级地方政府履行好教育职责产生重大推动作用。

    一、评价机制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

    (一)评价机制是督促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指挥棒”。优先发展教育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国家启动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对省级政府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的组织领导、机制保障、政策措施、加大投入、优化环境等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必将有效发挥教育督导的“指挥棒”作用,督促各地政府把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

    (二)评价机制是教育改革发展实效的“检测尺”。行政之要,重在落实;落实之法,贵在督查。围绕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年度任务,国家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定期盘点和评价,必将推动各地对照要求、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深入推进重点、全力攻克难点、积极打造亮点,不断提升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效。

    (三)评价机制是破解各类教育难题的“助推器”。国家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必将推动各地聚焦关键要素和薄弱环节,以非常之力,行非常之举,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均衡发展、科学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二、江西在教育督导评价工作上作出了积极有益探索

    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牢固树立抓教育就是抓发展、抓未来的理念,着力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优先发展教育纳入对县市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考核体系,由省委组织部与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合建立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机制。督导评价工作由过去教育部门单独开展到现在与组织部门联合实施,由只考核县级政府到考核党政领导,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教育项目资金分配、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有力推动了县级党委政府在教育发展上主动担当、主动作为。

    一是推动各地进一步优化了“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的发展环境。通过督导评价,进一步压实了县级党委政府抓牢教育、办好教育的责任,扭转了少数地方的“科教文卫体,没钱办不起、不办也可以”的错误认识,在全省上下形成了教育发展“党政同责,责重如山;党政负责,责无旁贷;党政尽责,责有所归”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是推动各地进一步落实了“共享发展、民生为本”的教育改革理念。督导评价围绕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目标,督促和激励各地党委政府在保证工作推进力度、事业发展速度的同时,下定更大的决心、付出更大的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

    三是推动各地进一步凸显了“激励有为、整肃不为”的工作导向。督导评价及约谈问责机制的建立完善,有效构建了高度权威和执行有力的教育监管体系,凸显了“激励有为与整肃不为并重”的教育督导新导向,进一步强化了地方党政在教育发展中的责任意识。2016年,按照“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我省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的5个县(市、区)党政领导进行了约谈问责,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推动效用。

    三、以落实评价机制为契机奋力开创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的建立,对省级人民政府推动教育发展进一步明责、明向,也对各省份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进一步定标、定调。江西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全面落实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为契机,着力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着力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努力开创江西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坚定不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教育发展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实施科教兴赣和人才强省战略,依法履行政府教育职责,切实做到教育政策制定优先、经费保障优先、资源配置优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不断推出一批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举措,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二)坚定不移落实省级统筹教育发展职责。按照“学前教育重普惠、义务教育促均衡、高中教育抓普及、职业教育优结构、高等教育创一流”的思路,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着力补齐各类教育短板。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推进全省区域间教育协调发展,加大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

    (三)坚定不移落实市县政府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制定实施方案,配套完善措施,建立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制度,积极开展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问责,实现督导评价市县两级全覆盖。着力深化督导体制改革,积极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创新教育督导方式,强化督导结果运用,确保各项教育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着力围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教育改革、教育脱贫开展督导,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为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摘自《中国教育报》2017年6月26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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