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职业院校的顶岗实习似乎已沦为“坏消息”爆发的聚集地——“廉价劳动力”“黑中介”等都成为职校实习的代名词。为此,教育部等五部门日前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对实习管理工作加以引导和规范。
笔者认为,这些年职校违规实习屡禁不止,主要在于相关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缺失。中央部委发布的文件只是一个总体性、纲领性、指导性的制度设计,不可能面面俱到,也未必能考虑到各省的实际情况,难免会有个别院校搞投机、钻漏洞。要让文件、规定真正落地生根,发挥出应有的监管效果,主体责任还在于省级部门统筹,需要在《规定》的基础之上,以精细化的部署、具体化的措施,将文件精神以实际任务的形式,层层地分解。
笔者注意到,山东省教育厅于10月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此次山东省的《通知》中不仅明确规定由各市教育局负责本市域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的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开展工作调度、监督检查,还规定了职校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将下一学年在校生跟岗、顶岗实习计划报送各市教育局和省厅备案,并通过院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总体而言,《通知》不仅明确了实习监管的责任主体,还让职校的实习安排更有计划性、透明度,不再具有临时性、突发性,让学生感觉措手不及。
必须承认,仅靠职校严格自律,加强自我约束,并不是万全之策。毕竟,不少职校还面临招生难、师资力量薄弱、资金短缺等一系列问题,在“内忧外患”的情势逼迫之下,不得不打起“小算盘”。此外,不难发现,一些被媒体曝光的违规实习到最后大多不了了之,这也导致了职校违规实习的成本较低,一些职校铤而走险,因此,相关部门在加强外部监管的同时,也要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职校违规实习的成本,遏制职校“以身试法”。
顶岗实习是职业院校实施正常教学的有机整体,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但不少院校的违规实习已经偏离了顶岗实习的正常轨道,严重影响了职业教育的整体声誉。彻底扭转顶岗实习的乱象,需上下级部门之间充分配合。作为省级部门,应承担起总体统筹的重要责任,对中央部委的条例、规定,必须要不打折扣地执行。对于下级部门和相关院校,要建立问责和惩处机制,以确保文件执行畅通,保证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也是有效落实职校实习管理的重要前提。(作者:胡波 单位: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摘自《中国教育报》2016年10月18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