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思危生前曾经说过:中国的教育就像雄鹰,有两只翅膀,一只是普通教育,一只是职业教育;有两条腿,一条是公办教育,一条是民办教育,两只翅膀都坚硬就飞得高,两条腿都粗壮就跑得快。我想,这主要不是指数量,而是指结构。合理的教育结构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们党和政府历来强调建立合理的教育结构,特别是对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都立法,予以保障。但应当说,至今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应有的社会尊严并没有真正得到尊重,不同程度的教育歧视仍然存在,在有些地区还比较严重。
一是水平分上下。认为职业教育是低水平教育,造成学生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不是取决于个人取向和智能结构,而是取决于学业水平的高低,进入职业学校的学生也极易产生自卑心理。
二是体制分内外。常把公办教育当作体制内教育,民办教育看作体制外教育。事实上,民办教育是公办教育体制之外的教育,但不是教育体制外的教育,它是教育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褒贬分轻重。对学校的表彰和奖励以及批评和处理,包括媒体的相关报道,常常戴着有色眼镜。对于普通学校或公办学校,往往表扬时偏重,问责时就轻;对职业学校或民办学校,往往表扬时就轻,问责时偏重。
四是任用分高低。职业学校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基地,技能型与学术型、研究型人才都是国家人力资源的组成部分,其优秀者都是国家的栋梁。合理的资历架构应当以其专业水平划分而非以行业划分。
我国职业教育泛指应用型、技能型教育,它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保障,也是国民素质提高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期,低水平的廉价劳动力已经不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不仅是第一、二产业转型发展的条件,而且更是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同时,广大劳动者是人民群众的主体,人的现代化是现代化和城镇化的关键。职业教育的水平影响着劳动者素质也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素质水平,从而也直接关系到中国的现代化步伐。
我国的民办教育总体上已经是选择性教育,在部分地区和部分领域起到了公办教育的补充性作用。而选择性教育是全面体现教育公平性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发展教育特色、进行教育改革实验的重要阵地。如果有着良好的发展环境,民办教育可以形成各具特色的优质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选择需求,不仅扩大了教育资源总量,而且也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
因此,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各级政府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放在应有的地位,放在关注的视野之中,在制定规划和政策措施时,充分创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的环境。此外,还应当进一步改善人事制度,落实用人唯才是举,维护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应有的尊严,并努力引导形成正确的社会舆论。
(作者系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本文转载自《光明日报》,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