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颁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对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任何一项新规的实施,在起步阶段总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准确预见,以利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
一是认识实习和跟岗实习落实难。新规提出“认识实习”和“跟岗实习”的新概念,其意义与2007年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提出的“教学实习”大体相当。以往民办学校对实习工作都特别热心,不仅可以节省很多运行成本,还可以收取报酬提成、管理费或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增加学校收入。而公办学校开展专门的教学实习普遍较少,一般就是执行最后一年的顶岗实习,基本包含了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基本流程。
新规确定的顶岗实习时间只有半年,意味着学生要拿出更多的时间参加认识实习和跟岗实习,但学校和企业显然都缺乏这方面的积极性。对学校来说,安全压力大,学校成建制组织学生外出实习,要独力承担安全责任,一般都不愿意冒险;经费压力大,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各种费用,毫无疑问要大大超过学生在校学习的运行成本,资金缺口怎么解决?而民办学校在组织实习无利可图后,会失去组织认识实习和跟岗实习的兴趣。对企业来说,他们真正需要的是能够长期上岗的员工,那种实习一段时间就要离开的学生,不仅打乱了企业的生产秩序,也浪费了他们的培养成本。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不会愿意做亏本的买卖。
二是有些禁止性事项执行难。新规对实习单位做了很多禁止性规定,如第十六条规定,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
按照过去的惯例,企业已经把顶岗实习的学生当作了就业的员工,法定节假日上班和加班、夜班是普遍现象。如果严格按照新规定落实,就会出现有的员工上岗、有的员工不上岗的现象,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效益,甚至造成企业生产无法正常开展的局面。如果企业真正只把顶岗实习学生当作储备员工,也就意味着企业必须增加更多的员工才能支撑岗位运转,无疑大大增加了人力资源成本。在国家相关鼓励政策尚未出台之前,相信这些都是企业所无法接受的,企业也不可能完完全全把有关规定执行到位。更何况学校无力监督,实习学生不能不接受企业管理制度,否则就有可能面临“下岗”。
三是顶岗实习时间压缩难。实习新规第十条规定,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也就是说,顶岗实习时间比以往压缩了一半。长期以来,企业新进员工和职业院校输送人才,已经形成一定的规律和比较成熟的运作机制。一般来说,各用人单位和职业院校在每年的上半年就完成了对接协议,暑假前顶岗实习学生就必须到岗。
如果实习新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就会导致今年企业和学校双方协议无法履行,更重要的是会造成企业人才断层,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很显然,无论是企业还是学校,都不会愿意看到这种结果。可以预想得到,今年执行6个月顶岗实习时间的规定,绝大部分单位都无法落实。
四是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选派难。实习新规第七条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如果是成建制组织的认识实习和跟岗实习,学校肯定会安排专门的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和管理。但如果是顶岗实习,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实习学生相对集中的实习单位,学校选派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和管理有其可行性,实习学生分散的实习单位,学校不可能有那么多可供选派的指导教师。因此,“一刀切”执行规定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那么,如何更加科学地贯彻和促进《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实施?
首先,设置一个过渡期或准备期非常重要。如执行顶岗实习6个月的规定建议延缓到明年执行。今年的主要任务应该是学习宣传和发动,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尽快做出相关调整,把各自适应新规的制度和运作机制建立起来。
其次,地方要加紧研究和制定配套措施。从整体上来看,实习新规的操作性比较强,但有些地方仍然存在“模糊地带”,如认识实习和跟岗实习,怎么缓解学校的安全压力,怎么解决所产生的新的费用,怎么调动学校和企业双方的积极性,都要有更加具体的配套措施来保障。
再其次,要加快出台《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步子。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是校企合作的核心环节,实习新规能否在真正意义上落实,更多的还在于企业的有效参与。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的《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只有尽快出台,在强化落实现有鼓励政策的基础上提出新的鼓励措施,进一步完善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的企业权益保护,才能从根本上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
(作者系湖南省岳阳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摘自《中国教育报》2016年5月24日第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