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已有十多年,但是培养的学生还不完全具备创新型技能人才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博专、创新欲望强烈、创新能力良好、专业技能精湛等特点,创新创业教育在理念、内容、方法等方面还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组织机构和师资队伍缺乏。目前虽然大部分高职院校设有创新创业学院,下设创新创业教研室,但教研室成员多根据每学期开课情况随机组成,没有相对固定的专业化教学团队从事课程体系开发和教学工作。教学团队多由校外企业家与校内兼职教师共同组成,作为教学主力的兼职教师多由经济管理专业的教师、基础课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等构成,缺乏创业教育的理论基础,也缺乏创业实践经验。
二是缺乏融合发展的理念。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应与专业教育、地方经济发展进行有效融合,但事实上是脱节的。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中没有将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纳入其中,更没有具体的培养目标;专业课教师在教学设计时没有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专业课程之中,在教学内容和方法上也不注重对学生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与企业融合不够,使得创新创业教育纸上谈兵。
三是教学模式陈旧。很多高职院校开设了创新创业基础课程,2学分、36课时,虽然理实课时分配是1∶1,但实际上多在黑板上完成。教学内容以理论基础知识的灌输为主,学生学习兴趣不高;考核以完成一份创业计划书为准,学生应付了事;教学资源缺乏信息技术的融入,难以调动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动性。
四是高职学生自身缺乏创新创业意识。高职院校生源结构多样化,素质参差不齐,在学习目标、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和思维方式上也是千差万别。有的学生入学后缺乏上进心,创新无从谈起,创业更是天方夜谭;有的学生入学目的就是为了“专升本”,无暇顾及创新创业。
五是创新创业基地欠缺。实践性教学是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但是部分高职院校没有建立独立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有的院校将专业实训室作为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而专业实训室的主要功能是专业技能训练,与创新创业实训基地的功能、用途、开放时间等大相径庭。有的院校在校外建立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只发挥了学生跟岗、顶岗实习的功能,没有发挥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功能。
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进行改进。
首先,要校企共建多元化实践平台。在“双创”背景下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的建设需要通过校企资源共享、共同投资才能得以实现。校企要共同打造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实践平台,来培养学生的服务意识、创新创业能力。校企要共同搭建创新创业教育孵化实践平台,鼓励学生全方位参与专业相关应用性科研项目和创新活动,深化创新创业引导,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其次,要实施全程化教学模式。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必须与时俱进改变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模式,要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进行有效衔接,贯穿于专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一要将创新创业教育全面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同时,实现学生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二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基础及专业核心课程,突出课程“专业技能 创新能力 创业意识”的教学功能,在专业课程的教学目标、项目设计、教学进程、考核方式等方面体现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模式基础上推广运用混合制、“3 2”等新型教学模式。三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到课程考核的全过程,在过程性考核、终结性考核中都要体现学生创新能力的考核。
再其次,要打造多元化师资队伍。高职院校要整合校内外优质教学资源,组建专业化的师资队伍,确保教学团队的“优质稳定”性。由有syb或siyb等创业教育资格的校内专职教师、有创业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生产一线的高级技工等构成教学团队,负责创新创业课程教学、指导学生参加创业大赛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同时打造“一专多能”的学科专业教师队伍,将创新创业理论与教学方法融入到专业课程教学之中,培养出创业欲望强烈、创新能力良好、专业技能精湛的人才。
最后,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以规范理论和时间教学,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一是组织专家学者针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理论、实践标准、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标准、实践基地等进行评议规范,从而形成明确的教学标准。二是职能部门要在创新创业教育的效果和质量方面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考核标准,对于没有达标的专业院系制定相应的整改和处罚标准。三是设置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制,鼓励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学生可以通过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参赛获奖、siyb培训、在校创业成果等来认定相应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作者系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旅游与公共管理系主任 雷海艳)
发布时间:2020-10-27 浏览量: 41 信息来源: 《中国教育报》2020年10月27日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