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丹东市“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凭证查验工作的通告”要求,结合《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秋季学期返校开学工作方案》有关“控制校内聚集性活动”的规定,已经通过我院人事部门初审,拟来我院参加招聘工作人员、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考试(考核)的各位考生,需在入校考试(考核)时,提供本人已接种新冠疫苗的相关凭证或疫苗接种禁忌证证明,无上述证明的考生严禁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考核)。
望周知。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8月24日